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山东省开展西洋参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的复函》《山东省对西洋参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经现场审核和集体研究,我局同意你单位对西洋参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试点食品类别为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试点期限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日结束。
试点期间,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通知、复函和我省试点方案要求,开展试点食品的生产经营。试点结束后,你单位应当立即停止试点食品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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